来源: “江苏人大发布”微信公众号
“2025年,全市村均集体经营性收入达253.8万元,位居苏中苏北第一,较2022年增长了34%,80万元以下薄弱村全面清零。”在8月19日召开的扬州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七十五次主任会议上,副市长陈骏专题汇报了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情况,现场亮出这组硬核数据。
这份来之不易的成绩单,既是市委、市政府高位谋划、系统施策的成果,也凝聚着市人大常委会紧跟中心、强化监督的履职担当。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紧扣市委“三农”工作部署,把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作为农业农村监督重点,先后在2024年、2026年两次通过主任会议专题听取工作汇报,构建“调研察实情—会议听汇报—交办提要求—跟踪促整改”闭环监督链条,以务实监督为乡村全面振兴注入强劲动能。

高位谋划布局 党建领航强基
村级集体经济强不强,直接关系乡村振兴成色。扬州市委、市政府将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摆在全市“三农”工作重要位置,强化顶层设计,以党建赋能破解发展难题,推动村级集体经济持续向好发展。
2023年,扬州市制定实施《抓党建促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明晰县、镇、村三级党组织书记责任清单,推出20条扶持政策,围绕队伍建设、项目打造、投入保障、难点攻坚等六个重点环节,统筹推进27项具体工作,圆满完成三年行动目标任务。2026年,持续拓展内涵、优化升级,接续启动《党建引领富民强村促进共同富裕行动计划(2026-2028年》,聚焦人才、资源、资金等五个维度,推出22条具体举措,加力赋能村级集体经济发展。
立足全市发展大局,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寓支持于监督之中,将村级集体经济纳入常态化监督范畴,综合运用专题调研、听取专项报告、跟踪督办等多种方式,为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一线把脉问诊 监督找准堵点
监督的成效根基在于扎实调研。2024年3月至4月,扬州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工委开展专题调研,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相统一,深入有关县(市、区)、市属功能区,走访示范村、普通村和薄弱村,实地察看村级增收项目,与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镇村干部及人大代表座谈交流,广泛征集意见建议,摸清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实情。

在全面掌握第一手资料的基础上,调研组认真总结全市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成效,梳理剖析发展堵点难点,围绕农村“三资”挖潜、产业发展提质、政策供给强化等方面形成调研报告,提请5月份主任会议研究讨论。
主任会议专题听取相关情况汇报,在充分肯定成效的同时,要求市政府进一步压实各级责任,拓宽增收路径,建强带头人队伍,规范“三资”管理,健全薄弱村动态监测帮扶机制。主任会议纪要交办后,市政府逐项落实举措,推动《抓党建促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落地见效,为接续实施新一轮共同富裕行动打下坚实基础。
接续跟踪问效 聚力强村共富
2023-2025年三年行动目标圆满收官,站在新的发展起点,村级集体经济提质增效依然任重道远。扬州市人大常委会坚持监督不能“一督了之”,而是对标新一轮三年行动部署,再次将村级集体经济纳入监督议题,一届之内两次专题听取汇报,做到跟踪问效、一抓到底。
2026年开展的专题调研,对照上一轮反馈问题检视整改成效。调研发现,集体经济实现量的提升,但高质量发展仍有挑战:不少村依赖传统发包租赁,自主谋划的产业类项目不多;土地、资金、人才等要素制约依然存在。调研组建议,紧扣新一轮三年行动目标,强化统筹指导,完善激励机制,持续结对帮扶,形成调研成果供主任会议参考。
8月19日,主任会议再次听取市政府专项报告。会议强调,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是长期任务,不能松劲歇脚。要持续强化党建引领,把准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方向,强化要素保障,推动产业升级,增强村级发展动能,切实推动新一轮三年行动落地落实。
坚持同频同向 强化履职护航
一届人大两次主任会议专题听取汇报,是扬州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党的领导、服务乡村振兴大局的生动实践。市委部署到哪里,人大监督就跟进到哪里,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凝聚起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强大合力。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孔令俊强调,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事关强村富民大局,人大要充分发挥监督职能,紧盯重点环节,充分调动人大代表力量,引导代表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建言献策、监督助力,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实现更高质量、更可持续发展,让集体发展红利惠及更多农民群众。
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工作,贵在久久为功。下一步,市人大常委会将持续聚焦《党建引领富民强村促进共同富裕三年行动计划(2026-2028年)》实施,在完善监督方式、凝聚代表合力、强化跟踪问效上再发力,让乡村根基更加厚实、群众生活更加富足,为全市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扎实促进共同富裕贡献更多人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