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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监督 学法先行——金湖县人大常委会学法常态化
发布时间:2018-09-17   来源:rdadmin   【关闭窗口

 

9月17日上午,金湖县人大邀请了该县公安局副局长陈洪就执法规范化进行专题讲座。金湖县人大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及各镇人大主席、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参加听课,此次培训是为九月下旬即将开展的县镇人大代表联动视察公安执法规划化工作进行"热身",是该县人大常委会常年坚持学法的一个缩影。今年该县人大已先后就《预算法》、《农机安全管理条例》、《动物防疫法》等一批法律法规安排过学习。为进一步提高人大及其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依法履职水平,使人大监督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确保监督工作扎实有效开展,金湖县人大常委会不断创新学习方式,着力打造学习平台,通过举办法律知识讲座、开展法律知识培训、坚持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等形式,开展一系列学法活动,使人大及常委会更好地履行职责、为人民服务。

       

人大工作涉及面广,政治性、法律性、程序性较强,这就要求人大及其常委会组成人员具备较高的理论水平和良好的法律素质,不仅要熟练掌握开展人大工作所常用的法律法规,而且也要了解和掌握监督工作所涉及的其它方面的法律法规。该县人大常委会在总结多年来机关学法用法工作成功经验的基础上,以机关每周一集中学习为平台坚持集中学习和分散学习相结合的制度学习各类法律法规。坚持每年对人大代表集中培训一次的制度和各代表小组分散学习培训的制度,学习代表法、地方组织法、选举法等法律法规,明确人大代表的权利和义务,增强代表的职务意识和责任意识,激发履职热情。通过学习,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全体人大代表的法律知识水平和整体素质有了明显提高。今年以来,结合常委会工作安排,该县人大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镇人大主席到全国人大深圳培训基地学习,邀请省、市人大领导和专家来金为人大代表作业务知识辅导,有针对性地举办预算法、旅游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专题辅导讲座,不断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及人大代表的法律素养和履职能力。常委会在每次开展执法检查前,都会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参加执法检查的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掌握法律要点和检查重点,找准目标,并提出合理建议、意见,使建议有深度,监督有力度,真正做到依法办事,提高了法律监督的实效特别是提高审议质量。

               

   此外,该县人大常委会坚持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出台了《关于人大常委会任命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的实施办法》,明确规定对被提请任命的人员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把拟任人员是否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识作为任职的重要条件,严格把好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关。规定凡被提请任命人员必须参加法律知识考试,考试不合格的不予任命。审议之前公布考试成绩,作为任命表决参考。此举增强了被任命人员的人大意识和法律意识,增强了人大依法监督的实效,树立了人大常委会的良好形象。(徐道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