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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应群众关切 维护社会稳定——金湖县人大质询扫黑除恶工作
发布时间:2020-10-13   来源:rdadmin   【关闭窗口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是社会关切群众关心的热点焦点。今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至关重要的收官决胜之年,日前,金湖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就公安系统扫黑除恶工作开展质询,县政府分管领导,县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等部门领导到会应询。

聚焦问题,切中肯綮

“请问公安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初期,你局线索核查较为缓慢影响工作进度,上级和群众都有反映,请问是什么原因?”

“请问公安局,李某某、王某某等黑恶势力犯罪集团长期盘踞金湖,为什么能够长期逍遥法外?”

……

委员们围绕扫黑除恶工作踊跃向公检法等部门提问,火药味十足,连珠炮式的追问更让现场气氛显得紧张而热烈。

前期,内司委组成调研组,对全县公安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组实地查看了县公安局扫黑除恶工作开展情况,听取派出所、扫黑办等部门负责人工作情况介绍,了解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召开由县政法委、监委、司法局、法院、检察院等相关单位分管领导参加的座谈会,征求对公安系统扫黑除恶工作的意见和建议。2018年以来,县公安局坚持高位推动,全力以赴、攻坚克难,对黑恶势力掀起强大攻势,取得较好成效。截至目前,全县共摧毁黑社会组织和恶势力犯罪集团5个,破获涉恶案件95起;查封、冻结涉案资产1.37亿元。通过两年多的打击整治,全县刑事案件、八类严重暴力案件、治安案件发案数同比明显下降,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

 

精准把脉,凝聚共识

通过两个多小时的质询活动,我们看到公安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对照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仍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思想认识仍需深化。专项斗争初期,公安部门存在重视程度不够,线索核查缓慢,对专项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认识不深等问题,少数人把黑恶势力视为简单的治安问题,把专项斗争视同于一般性、常规性工作。宣传形式过于简单,导致部分群众对专项斗争了解不深,对黑恶势力存在畏惧心理。二是打击力度仍需强化。缺乏涉黑涉恶案件侦办经验,对侦办流程、证据把握等尚有瓶颈,案件侦办效率和质量有待进一步增强。贯彻“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工作要求不到位,扫黑、除恶、治乱还未做到同步推进,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个别行业乱象,套路贷、高利贷、软暴力等问题仍须大力整治,对已侦办的涉黑涉恶案件宣传不够,未能发挥应有的震慑效果。三是联动机制仍需优化。公检法之间沟通衔接和信息互通机制不够顺畅,涉黑涉恶犯罪案件可供借鉴的案例少,不少新型黑恶势力犯罪向新业态新领域扩展,作案手法愈加智能化隐蔽化,对案件定性和法律适用等方面的研究需要进一步加强。政法机关与相关部门之间的联动机制有待完善,各部门摸排上报的线索,未经分流筛选直接交给公安部门,数量大,核查面广、核查难度大。有的线索明显不涉黑涉恶,有的核查内容不属于公安职责,线索质量参差不齐、良莠不一,极大牵涉公安干警精力。

打深打透 确保六清

针对扫黑除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常委会提出四点建议:一要对标对表,进一步强化使命担当。全力侦办涉黑涉恶重大案件和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打财断血,打伞破网,扫恶务尽,彻底摧毁黑恶势力背后的关系网和保护伞,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决定性胜利,着力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二要打深打透,进一步保持高压态势。聚焦“六清”目标,以分秒必争的冲刺状态,持续加压发力,强化专案攻坚,提升斗争实效,按照“清到底、清干净”要求,确保如期实现“线索清仓、逃犯清零、案件清结、伞网清除、黑财清底、行业清源”的目标。三要标本兼治,进一步健全长效机制。把扫黑除恶与社会治理结合起来,在深入开展“扫和除”的同时,高度重视“防和治”,准确处理打早打小与打准打实的关系,坚持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做到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夯实社会治理工作基础,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犯罪滋生的土壤。四是教育整顿,进一步深化队伍建设。要以当前正在开展的“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工作为契机,牢牢把握党在新时代的建警治警方针,以自我革命的勇气和整风的精神,不断纯洁公安队伍,努力锻造金湖公安铁军,不断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展现金湖公安队伍新形象。(王辉 吴祖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