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夯实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方面。印发《金湖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明确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出台《金湖县“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先后对5个责任单位、12名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立案审查。制定出台《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考核办法》......”2019年,金湖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一府两院”20个方面的工作报告,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对“一府两院”各个方面的工作有重点地提出了60余条审议意见,并明确这些意见或建议由工作机构送交政府有关领导或单位办理落实。一年下来,县人大常委会的60余条意见、建议是否“白说”?这些意见、建议办得如何?上述一幕是11月28日上午,在金湖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金湖县县政府、县人民法院、县检察院分别向常委会报告了一年来人大常委会各次会议审议意见以及其他活动建议的落实情况的一幕,这也是该县“一府两院”每年年底必须向县人大常委会汇报的“规定动作”。
人大常委会作出审议意见能否得到落实,直接决定着人大监督的质量和效果,体现着人大监督的力度和威望。这次汇报,更是让人感受到该县人大常委会在监督上动了“真格”。“一府两院”分条逐项对60余条审议意见办理情况进行了汇报,县政府的汇报更是长达24页纸。
——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意见的落实情况。强化国有资产管理责任方面。试点“资产云”管理平台,进一步优化资产管理平台信息化功能,实现财政资产动态监管、日常管理、服务保障、数据运用合理规范、便捷高效、集聚统一。截至目前,已有226家完成资产云上线工作,完成率98.68%;剩余3家11月底前完成。
——为全县15310名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员建立电子健康档案,全部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已有2882人次享受“先诊疗后付费”服务。将农村留守老年人纳入政府购买养老服务范畴,占全县老年人口总数达8%,发放尊老金621.33万元,免费办理《老年优待证》90余张
......
“汇报的非常细致,说明我们平时提的建议不是“自说自听”、“说了白说”,报告的分量和质量都沉甸甸的,一府两院在落实审议意见上是动真格、负责任的!”参加会议及列席会议的县人大代表听了汇报后一致夸赞。
为使常委会会议的审议意见真正得到贯彻落实,金湖县人大常委会把提高审议意见质量作为“头等大事”,进行了改进和加强。对“一府一委两院”提交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工作报告,会前进行初审,并提出针对性较强的审议意见。审议时,分管该方面工作的常委会领导、相关工作委员会主任、熟悉该方面业务的常委会组成人员作重点发言,明确指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一府一委两院”列席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必须是正职领导和分管被审议工作的副职领导,审议时分组列席听取审议意见。对常委会会议形成的意见,经过办公室整理、主任会议讨论通过后,形成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审议意见,以文件的形式发到“一府一委两院”。通过创新审议机制,不仅“强化”了交办的审议意见,提高了意见质量,而且大大增强了“一府一委两院”办理实效,使人大审议监督不再悬在半空中,而是落地有声、议事有效、反馈有力。“一府一委两院”确保3个月内办理完毕,并书面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对不及时研究办理或逾期未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办理落实情况的,互相推诿、拒不承办的,敷衍塞责、达不到办理要求的部门和个人,由县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组织查办,并视其情况作出限期改正、通报批评、责令有关负责人作出检查等处理决定。为切实加强跟踪督办工作,该县人大常委会对“一府一委两院”工作提出的交办意见,由相关委室根据要求认真进行督办,及时了解和掌握办理进度。组织部分代表对县政府落实人大交办审议意见情况进行实地检查进展情况,对承办单位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向县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反映。对承办单位报来的办结报告,人大常委会相关委室要认真对照审查,如发现不符合实际和要求的,退回重办,绝不打和牌。
从本次常委会上的汇报情况来看,60余条审议意见都得到了有效落实,在随后的测评环节,“一府两院”的审议意见以及其他活动建议落实情况满意率均为100%。该县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听取和审议政府有关工作报告,对政府及其部门有关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不能只停留在审议意见书上,必须落地有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徐道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