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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湖县人大:学习贯彻省人大《决议》行动快
发布时间:2019-01-03   来源:rdadmin   【关闭窗口

金湖县人大:学习贯彻省人大《决议》行动快

 

  为切实贯彻好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的《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聚焦突出环境问题依法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金湖县人大常委会采取系列措施开展学习和落实活动。

  一、明确贯彻方向。该县人大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决议》相关要求和市委县委相关决策部署,聚焦突出环境问题,依法行权、积极履职,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建设"强富美高"新金湖,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二、制定贯彻方案。研究制定《金湖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贯彻落实〈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聚焦突出环境问题 依法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议〉实施方案》,明确贯彻决议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强化组织领导。要求机关各委室、各镇街道人大工委、"一府一委两院"相关部门要认真开展《决议》的学习宣传工作,强化依法推动打好污染攻坚任务担当,积极主动作为,使贯彻实施《决议》成为全县机关、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督促县政府于12月底前研究提出2018年-2020年辖区内必须解决的突出环境问题清单及其整治方案,于2018年12月提交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并向社会公示;2019年-2020年县人大常委会每年4月份审议县政府突出环境问题清单整治落实情况及其年度工作目标措施,并加强常态监督;各镇街道人大工委及人大代表要积极发挥监督作用,坚持问题导向、查找问题,积极建言献策;县监察委、法院、检察院要主动聚焦突出环境问题,为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力争通过两年时间集中攻坚,使全县突出环境问题基本解决,突出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突出环境矛盾得到有效化解,各项环保指标达到省定标准,确保《决议》精神在金湖的贯彻实施、落地见效。


 

三、积极落实措施。首先,认真学习《决议》。及时组织人大机关全体成员学习,将《决议》印发至县直各部门,以及各街道、镇人大主席团,通过微信群发送至每位人大代表和人大代表环保志愿者,号召全县各级干部、人大代表带头学习、宣传《决议》,营造良好的实施环境;其次,督促严格执法。监督相关部门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淮安市永久性绿地保护条例》、《淮安市市容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法的强制力推动省人大《决议》的贯彻落实。再次,精准问题清单。结合实际,县政府围绕大气、水体、油烟等领域,从影响环境质量、存在环境风险、损害人民群众环境权益、中央及省市环保督查反馈的问题等方面,列出2018-2020年度本地区必须解决的突出环境问题清单,共5个方面17个问题,清单做到了问题、责任、目标、措施"四个清楚"。四是审议清单。县人大常委会12月份审议了《县政府2018—2020年突出环境问题清单》,提出强化组织领导,切实担负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制定标本兼治、科学管用的整治方案;全程接受人大和社会监督,着力构建生态环境共建共治体系等建议。五是加强环保监督力度。落实县政府有关部门每季度定期向县人大报送环境监管季报制度,最大程度保障好人大代表知情权;县人大常委会每年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全县年度环境状况及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2019年开展水环境污染防治专题询问,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 镇、街道人大工委也相应建立政府环境报告制度,推动省人大《决议》在基层的贯彻落实。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积极收集反映辖区内环保问题,聚焦突出环境问题发挥常态监督作用。(陈素梅、王昌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