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淮安市人大 >新闻中心
市人大常委会启动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
发布时间:2019-04-24   来源:hard   【关闭窗口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和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度工作要点的安排,4月24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工作会议,正式启动今年监督工作的重头戏。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刘华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冰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茂萱以及部分执法检查组成员,市政府副市长肖进方出席会议。

刘华强调,开展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是全国、省、市、县(区)各级人大常委会2019年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具体实践。按照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工作安排,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邢春宁为组长的第二执法检查组将于5月上旬来我市开展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工作,我们要高度重视,以最高的标准、最严的要求、最佳的状态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工作。

就做好迎检和执法检查工作,刘华指出,政治站位再提高,切实增强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的行动自觉。要从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高度出发,从推进淮河生态经济带建设、打造“生态文旅水城”的定位出发,既要总结好的做法和经验,也要了解和深入查找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切实增强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检查重点再聚焦,切实彰显执法检查的法律巡视利剑作用。要严格按照省人大常委会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七看七查”要求,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突出“三个紧扣”,紧扣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紧扣关键地区关键环节、紧扣人民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开展执法检查,主动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切,着力推动水污染防治法有效实施。监督方式再务实,切实提升执法检查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在总结以往做法的基础上,把握水污染防治的特点、规律和要求,加强学习培训,坚持问题导向,凝聚各方合力,注重整改落实,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监督效果。

微信图片_20190424163607.jpg

会议传达学习了全国和省人大常委会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组第一次全体会议的会议精神,通报了迎接省人大常委会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和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听取了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贯彻实施《水污染防治法》的情况汇报。

根据安排,市人大常委会成立了由常委会副主任李冰为组长的执法检查组,于4至6月份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工作。执法检查组将对淮阴区、涟水县、盱眙县、金湖县、生态文旅区、淮安工业园区、苏淮高新区进行实地检查。同时委托清江浦区、淮安区、洪泽区人大常委会和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大工委对本行政区域内水污染防治法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自查。

市法院、检察院、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五级人大代表、各县区人大常委会及开发区人大工委分管同志及其环资城建委负责同志,苏淮高新区主要负责同志,部分基层执法司法人员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