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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1-04-28   来源:cs_rdbgs   【关闭窗口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9月3日至10月31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开展了巡察。2021年1月5日,市委巡察组向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坚持强化整改自觉。接到巡察反馈意见后,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汇报,并迅速组织召开会议研究贯彻落实巡察意见整改方案。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对整改工作高度重视,及时进行研究部署,通过召开机关作风建设大会、听取工作汇报、督促加强制度建设等方式强化组织领导和推进。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党组副书记唐道伦多次强调,机关党组要把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各委室要主动认领问题,各负其责,落实好整改任务;常委会党组其他领导也经常就整改工作进行督促指导,推进分管委室抓好整改工作。机关党组及时向各委室传达巡察整改意见和要求,动员各委室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巡察反馈意见为遵循,按照“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关键要在整改上发力”等要求,切实提高做好整改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坚持落实主体责任。机关党组把强化组织领导作为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环节,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部署,成立了市人大机关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常委会秘书长、机关党组书记陈步公担任组长,成员为机关党组其他成员和各委室主要负责同志。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巡察整改工作,切实担负主体责任,各位成员认真履行分管责任,共同担起监督责任,分工协作抓好整改任务落实。领导小组明确要求每个委室指定一名政治素质好、熟悉工作的联络员,负责协调和上报本部门的整改工作情况,努力做到任务明确到人、责任分解到岗、要求落实到文,构建完善的整改落实责任体系。

(三)坚持突出问题导向。市人大常委会党组要求整改工作要真正解决问题,督促机关党组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和建议,研究起草《落实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和选人用人、意识形态专项整改方案,与市委第四巡察组、市纪委第五监督检查室、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组进行汇报沟通,形成完备可行的整改方案。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内容、措施和时限,落实了牵头领导、牵头单位、责任单位,确保每一项整改工作都有人抓、有人管。第一时间将整改方案下发到每个委室,要求各委室主要负责人作为本部门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切实将巡察整改工作列入年度重要工作予以安排推进。建立跟踪督促机制,定期了解各委室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推进各委室把巡察整改工作抓紧抓实抓到位。

(四)坚持以上率下增强合力。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积极贯彻整改要求,推进机关党组及时研究协调整改工作事项,大力推动整改工作加快落实。机关党组还召开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自觉认领问题,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整改措施。机关党组书记陈步公作为第一责任人,既加强对整改工作的全面领导,又带头认领问题,承担具体整改任务,在机关党员大会、机关主题党日等多个场合对做好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强调,机关党组其他成员也主动按照分工积极落实整改任务,推动所联系委室开展整改工作。各委室积极行动,及时根据分工制定具体措施,明确工作进度,较好地形成了全面整改落实的工作合力。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截至目前,针对三个方面16个问题制定的43条具体整改措施及任务,全部按照责任分工进行分解落实,并扎实有效推进,做到了条条有主体、有时限,努力即知即改、边整边改、立行立改。

(一)落实市委部署存在薄弱环节,围绕市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参谋助手作用发挥还有差距方面。

1.关于服务地方性法规制定、施行工作存在不足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在制定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立法计划时,积极围绕全市发展重点领域、民生领域和关键环节精准选题,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发挥立法引领和推动作用。2021年立法计划共有三类项目,其中正式项目有淮安市湿地保护条例、淮安市市区停车场管理条例、淮安市农贸市场管理条例和淮安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修正);预备项目有淮安市城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淮安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淮安市餐厨废弃物管理条例;调研项目有淮安市养犬管理条例、淮安市白马湖湿地公园保护条例、淮安市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和管理条例、淮安市学前教育促进条例、淮安市消防条例。推进将市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编制工作纳入2021年工作要点,要求2021年11月启动编制2022—2026年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二是全面完成《淮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的决定》立法任务。《决定》2020年11月27日获得省人大常委会批准,2021年2月1日已经正式施行。三是开展《淮安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修正工作。该项目已列入2021年立法计划正式项目,开展了前期工作,将于2021年12月完成修正。四是推进在立法过程中结合本地实际,加强关键制度设计,彰显淮安地域特色,目前正在修改完善的《淮安市湿地保护条例》(草案)充分贯彻了加强关键制度设计、彰显淮安地域特色的要求。五是2021年3月29日召开了全市立法工作暨备案审查工作会议,对全年立法工作进行部署推进,确保圆满完成年度立法任务。

2.关于立法宣传和执法监督工作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多种方式积极开展立法宣传,《淮安市湿地保护条例》(草案)一审后,及时在淮安日报、市政府网站、市人大网站上向社会公布公开征求意见,征求市人大代表、立法咨询顾问等方面的意见,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研讨会征求意见等,在征求意见的同时开展立法宣传,激发社会各界对市湿地保护立法的关注度。二是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工作要点明确8月作出《关于做好“八五”普法工作的决定》,进一步推进我市开展好普法宣传工作,不断提升法治意识。三是认真谋划开展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工作要点明确开展《淮安市周恩来纪念地保护条例》执法检查,并于6月听取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推进地方性法规执行到位。四是贯彻落实地方性法规实施情况报告制度和立法后评估制度,2021年2月25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听取了关于《淮安市文物保护条例》《淮安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淮安市市容管理条例》等3件地方性法规实施情况的报告,评估了相关制度措施的实际效果,对法规实施情况进行动态监督,就执法提出要求,持续推动法规的贯彻落实。

3.关于开展调查研究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围绕全市高质量发展的重点热点问题进行调研选题,2021年计划开展司法规范化建设、全市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全市文旅融合发展情况等6项专题调研。调研中,认真做好准备工作,通过现场走访、暗访、召开座谈会等多种方式,带着问题开展调研,调研对象注重广泛性,听取意见注重代表性,真正做到深入一线、问计基层。针对突出问题,结合市情实际,深入剖析,集思广益,对症下药,提高工作措施的专业性和可操作性。组织推进机关同志加强学习,今年以来举办了“淮安人大大讲坛”2期,市人大理论研究会开展调研文章评选1次,年内计划再举办“淮安人大大讲坛”2期以上,促进切实提高专业能力和文字水平。

4.关于依法监督质效有待提高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大力推广使用政务平台,工作安排和相关信息都及时在政务平台上转发,进一步丰富知情知政渠道。二是增强监督刚性,4月2日围绕优化我市营商环境就“如何让企业在淮投资更便利”主题,聚焦“有了项目难落地、建起项目难投产、建好项目难开业”三个问题举办了一次“人大代表替你问”电视问政活动,部分市人大代表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进行面对面交流,提出批评建议,今年计划还将举办3—4次“人大代表替你问”电视问政活动;推动在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工作要点中明确每半年听取一次“一府两院”审议意见反馈工作报告,10月就重点领域专项资金使用绩效情况进行专题询问,推进监督更加接地气、不走过场,提高质效。

5.关于对如何调动人大代表履责积极性办法不多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计划开展人大代表培训2次,4月份有近100名市人大代表参加学习,通过学习培训进一步强化代表主体意识,提升代表履职能力和水平。二是认真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以代表建议的有效办理激发代表履职热情,对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进行梳理,并于2021年3月15日召开了市人大代表建议交办会,对会议期间收到的329件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进行部署,力争进一步提高代表满意率和办成率。三是坚持落实《淮安市人大代表履职积分管理办法》,下半年将根据代表履职情况统计,对履职不力的代表进行发函提醒。

6.关于对代表建议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做好代表建议把关工作。2021年1月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专门从市政府办公室以及相关意见建议办理大户抽调20多名工作人员对代表建议进行初审,提供服务,弄准代表意见建议涉及的事项,为建议交办做好基础工作。二是提升代表建议水平,在代表培训时推进相关知识学习,同时推进机关人员学习培训,在今年第2期“淮安人大大讲坛”上,机关党组书记陈步公、机关党组副书记陈兴红分别讲授服务代表工作相关内容,进一步提高机关同志对人大工作知识的掌握程度,引导协助代表提出符合淮安实际的意见建议。

7.关于代表建议办理有唯满意度倾向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优化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对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细致分类,科学明确办理单位,始终将解决问题作为建议办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做到有针对性交办,目前已经明确了63家办理单位。定期推进建议办理单位主动向代表报告办理结果,认真听取代表的意见。二是进一步落实“大督办”机制,明确2021年继续遴选5件重点建议请市人大常委会领导督办、市政府领导领办。

(二)争当模范机关的意识不强,内部管理失之于宽松方面。

8.关于机关工作内生动力不足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加强机关同志思想政治学习,4月12日召开机关作风建设大会,要求改进作风,提高思想认识,不断增强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切实强化工作内生动力。二是统筹安排机关工作,在研究制定2021年工作要点、巡察整改方案以及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方案等工作中注重合理分工。在市人代会、常委会会议等服务保障,研究制定2021年立法计划,组织开展“人大代表替你问”电视问政活动等工作中强化工作联动,推进检查督促。三是合理开展换岗、轮岗,2020年12月以来,分别在市人大常委会农经委、教科文卫委、法工委、机关党委中开展了换岗、轮岗5人次,增强工作交流,强化团队意识。

9.关于干事争先的氛围不浓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开展思想理论学习,切实明确细化委室工作目标,在机关作风建设大会上重点强调要遵守规章制度,积极争先创优,加强机关制度建设,促进摒弃“二线”心理和“到站”思想,着力增强进取精神和干事劲头。在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时,统筹安排委室工作,每项任务都明确责任委室和时限,推进委室履职尽责。2020年12月,积极开展机关年度质效考评工作,对每个委室从基本工作、重点工作、创新工作等方面进行考评,督促各委室争先创优。每月在常委会月度办公会上交流月度工作完成情况和下月工作计划,请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对工作进行点评,督促各委室按序时推进工作。

10.关于分工协作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明确工作责任。明确了常委会秘书长、副秘书长和机关党组成员的分工,推进各委室明确主任、副主任内部分工,目前都已落实到位。二是及时根据人员调动情况调整工作分工,办公室明确了综合文字分管领导和行政接待工作分管领导,加强综合文字把关,提升行政接待工作效率。

11.关于日常运行规范化程度不高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践行规范化要求,加强各类会议记录工作,已经将任务明确到具体人,保证了常委会党组会议、主任会议、主任办公会议、机关党组会议等会议记录及时规范;3月开展了一次机关科级以下干部档案工作专题培训,推进机关档案工作规范开展。二是严格执行规章制度,认真贯彻落实请假值班制度,要求各委室加强对干部职工的管理,确保按要求到岗工作;经常开展遵守规章制度提醒,今年以来已开展提醒教育4次,推进机关全体同志全面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12.关于执行财务制度规定不严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规范财务附件装订,今年以来,所有财务附件全部与凭证装订在一起。二是加大财务审核力度,完善接待费、考察差旅费、会议差旅费报销手续和附件,确保依规做好报销工作。三是落实好采购比价要求,今年以来,除零星办公用品外,物资及设备采购均进行政采网比价后实施。

(三)党风廉政建设弱化,基层党建和干部人事工作不够扎实方面。

13.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机关党组进一步明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管领导和工作任务,及时研究制定派发党风廉政建设季度工单,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按照规定和工作计划开展工作,经常性开展相关谈心谈话等工作,避免工作计划落实不到位。

14.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较为薄弱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大力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2021年3月22日召开了机关党员大会,换届选举产生新一届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委员会,选举产生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规范党支部工作,推进党支部书记由委室主要负责人担任,督促党支部书记根据“一岗双责”等要求落实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开展组织生活。各党支部切实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主动按要求开展政治理论学习等组织生活,认真规范做好会议记录,组织生活质量不断提高。

15.关于机关干部队伍建设统筹谋划不够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做好干部培养工作,选拔干部注重能力和实绩,坚持贯彻科学选人用人要求,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注重机关年轻干部的培养使用,促进加快成长。二是推进人大机关干部交流,有序开展了换岗、轮岗等工作,综合性会议或重要工作情况及时向机关干部通报,保障机关干部了解人大全局工作,有效拓宽干部视野。

16.关于干部队伍的专业性与新时期人大工作要求还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计划今年组织开展全市人大财经和教科文卫工作、监察司法工作、代表能力提升等培训班,提升干部专业素质。二是加强人才引进,围绕新时期人大工作要求,积极选用、引入急需的专业性人才,今年以来,市人大机关从盱眙县、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市交通局调入3名具有较强专业素养和丰富工作经验的干部担任委室主要领导,正在借助市“名校优生”项目平台,力争引入法律方面专业人才1名以上。

三、持续深化后续整改工作

下一步,机关党组将继续以强烈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认真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把整改责任牢牢扛在肩上,坚持质量标准不降、措施力度不减,确保将反馈问题整改到位。一是不折不扣抓整改落实。坚持将抓好党史学习教育和巡察整改作为今年的重大政治任务,对照整改方案,逐条逐项地落实巡察反馈意见。对于已完成的任务,及时检查整改成效,固化经验做法,防止问题反弹;对于正在开展的整改任务,持续跟踪推动,确保按时间节点推进到位、按标准要求落实到位。二是初始如一抓主体责任。进一步扛起机关党组政治责任,继续发挥带头作用,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不断强化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督促检查、跟踪指导,持续推动各委室全面履行整改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三是坚持不懈抓建章立制。在抓好整改具体任务的同时,注重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积极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形成长效机制。四是持之以恒抓从严治党。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的政绩”认识,层层压实党建工作责任,着力提升党建工作水平。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规矩,深入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大力推进“四风”问题整治,着力巩固和扩大整改工作成果,维护人大机关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3606900;电子邮箱hardjgdw@163.com。

                                                                                           中共淮安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

                                                                                                         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