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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检查金湖县贯彻实施《水污染防治法》情况
发布时间:2019-06-11   来源:rdadmin   【关闭窗口

 

近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冰带领执法检查第一组赴金湖县,检查《水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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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组一行先后来到城西活水工程、起点公园、第二污水处理厂、金水河、备用水源地、新建崔庄油田码头、利民河等地进行实地检查,并随机抽查了河长制的落实情况。下午,检查组召开特定对象征求意见座谈会,听取市县乡三级人大代表、基层执法司法人员和相关企业负责人的意见建议,并查阅了相关台账资料,进行了法律知识问卷调查。随后又召开了工作情况汇报会,听取金湖县人大依法开展水污染防治监督工作的情况汇报、“一府两院”及政府相关部门贯彻实施《水污染防治法》的情况汇报,并对政府相关部门负责同志进行了法律知识问卷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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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作情况汇报会上,执法检查组一致认为,金湖县水污染防治工作总体措施得力、工作到位,抓住了重点,取得了一定成效。就进一步做好水污染防治法贯彻落实工作,李冰强调,要准确把握形势,增强打好“碧水保卫战”的责任感、紧迫感,推动水污染问题彻底根治,水环境根本改善。要坚持法治思维,坚持普法、执法、司法相统一,扎实推动涉水法律法规全面有效实施。要突出问题导向,全面排查重点污染源,加强黑臭河道整治力度,加快推进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推动水污染防治各类问题的有效解决。

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委室负责人,部分常委会委员、人大代表、业内专家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等参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