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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文物保护条例》获得省人大常委会批准
发布时间:2017-12-04   来源:rdadmin   【关闭窗口

 

1128日—122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三次会议。会议对《淮安市文物保护条例》进行了审议,并于122日上午表决批准了该条例。这部地方性法规的出台必将进一步推进《文物保护法》和《江苏省文物保护条例》在淮安的有效贯彻实施,为淮安文物保护工作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法制支撑。该条例将于201831日正式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