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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工委、教科文卫委赴宁听取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淮安市文物保护条例》审议意见
发布时间:2017-11-30   来源:rdadmin   【关闭窗口

 

1129日下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淮安市文物保护条例》,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教科文卫委有关负责同志到会听取审议意见。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该条例符合《文物保护法》和《江苏省文物保护条例》的精神和要求,并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细化和补充,设计了富有地方特色的制度,增设了符合时代发展特点的规定,与地方实际结合紧密,可操作性强,同意提请本次省人大常委会表决,并建议批准这个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