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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座谈《淮安市永久性绿地保护条例》
发布时间:2016-08-16   来源:rdadmin   【关闭窗口

  我市历史上首部地方性法规《淮安市永久性绿地保护条例》将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6月30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条例》贯彻实施座谈会,进一步动员社会各界同心协力把《条例》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推动我市永久性绿地保护工作向更高水平、更高层次发展。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陈洪玉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陆长苏主持会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赵洪权、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应群、市人大机关相关负责同志、各县区人大常委会和人民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市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以及部分市民代表参加会议。

  陈洪玉指出,我市第一部法律以永久性绿地保护为主题,对于进一步改善生态人民环境、提升居民幸福指数、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现实意义。认真学习宣传《条例》是全市各级人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要明确主要对象,强化宣传的针对性;突出重点内容,确保宣传的准确性;创新宣传方式,提高宣传的有效性。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部门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强化执行落实,真正使《条例》的各项制度规定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