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14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刘华邀请部分基层市场监管、应急管理、住建等方面的专业人员对《淮安市住宅电梯安全条例(草案)》的修改完善意见建议进行研究。
与会同志围绕《淮安市住宅电梯安全条例(草案)》一审意见以及一审后征集的社会各方面590余条建议,对条例草案进行了逐条研究,针对政府及相关部门职责,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物业服务企业职责,电梯维护保养,电梯检验检测,相关禁止行为和法律责任等重点问题的制度和措施设计开展了反复研讨,并提出了完善建议。
刘华要求,要根据修改建议抓紧对条例草案作进一步的完善,尽快形成条例草案修改稿征求意见稿,并再次征求各有关方面的意见建议,推进条例草案更加科学合理,更具有针对性,更富有操作性。
市人大机关有关负责同志张有前、王军林参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