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地方性法规制定过程中涉及的重大利益调整论证咨询的工作规范》《关于地方性法规制定过程中争议较大的重要立法事项引入第三方评估的工作规范》,出席会议的深改委组成人员认为两个工作规范对立法工作中相关重要事项的处理明确了要求,规范了程序,同意这两个工作规范。会议要求市人大、市政府以及相关方面在地方性法规制定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规范要求,扩大公民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畅通立法表达和反映的渠道,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努力寻求立法的“最大公约数”,以高质量立法促进我市高质量发展。
两个工作规范将于2019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