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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人大常委会2022—2026年立法规划
发布时间:2022-08-03   来源:cs_rdbgs   【关闭窗口


为进一步强化我市立法工作的综合布局和全面统筹,明确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的立法思路和主要任务,增强立法工作的连续性、有序性,根据《淮安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相关规定,制定市人大常委会2022—2026年立法规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中央、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市第八次党代会、市委人大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按照“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立法工作方针,聚焦重点领域、加强新兴领域立法,持续深化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实践,健全与全面现代化建设相适应、具有淮安特色的地方性法规体系,以高质量立法保障高质量发展、服务高品质生活,为建设更高水平法治淮安贡献力量。

二、主要内容

按照“围绕中心、遵守权限、突出特色、遵循规律”原则,结合我市实际,在城乡建设与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立法建议项目中选择28件编入规划。具体如下:

(一)城乡建设与管理方面的立法项目(20件)

1. 淮安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

2. 淮安市餐厨废弃物管理条例

3. 淮安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4. 淮安市养老服务条例

5. 淮安市全民阅读促进条例

6. 淮安市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监督条例

7. 淮安市公共卫生应急管理条例

8. 淮安市就业促进条例

9. 淮安市乡村人居环境改善促进条例

10. 淮安市人民建议征集工作管理条例

11. 淮安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条例

12. 淮安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

13. 淮安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

14. 淮安市爱国卫生管理条例

15. 淮安市水利工程管理条例

16. 淮安市法治宣传条例

17. 淮安市消防水源管理条例

18. 淮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

19. 淮安市有轨电车交通管理条例

20. 淮安市城区道路命名管理条例

(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立法项目(5件)

21. 淮安市城市噪声污染防治条例

22. 淮安市水污染防治条例

23. 淮安市野生动物保护条例

24. 淮安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

25. 淮安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

(三)历史文化保护方面的立法项目(3件)

26. 淮安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

27. 淮安市古树名木保护条例

28. 淮安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

三、规划实施

立法规划是保证立法工作规范、高效、有序进行的重要保障,对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部门要按照规划要求,积极参与,通力协作,抓好落实,推进立法工作顺利开展。

(一)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和全市大局,把党的领导贯彻到立法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立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重要情况及时向市委报告,重大立法争议事项提请市委研究决策,重要法规草案基本成熟后及时报告市委,确保市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省委决策的部署要求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法规制度,始终保持立法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完成好市委确定的各项立法任务。

(二)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落实法规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立法论证协商等民主立法各项制度,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立法咨询专家作用,健全吸纳民意工作机制,多种途径扩大公众参与,广泛听取人大代表意见,使立法工作更好体现民意、汇聚民智。坚持群众路线,不断健全公众参与立法的工作机制,畅通民意表达渠道,大力拓展人大代表发挥作用的途径和方式,充分发扬民主,多层次、多方位、多渠道了解实情,找准立法的关键和难点,更好地把市委关注、群众期盼、实际需要等几个方面有机结合起来,努力使每一部法规都能够充分反映人民群众的意愿和心声。

(三)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加强对立法工作的前瞻思考和统筹安排。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加强和改进对法规起草的组织领导,加大提前参与、指导督促法规起草力度;改进调查研究和评估论证工作,对立法过程中涉及的重大利益调整、争议较大的重要立法事项,开展第三方评估,及时提交市委研究决策;严把法规草案审议环节,发挥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在表达、平衡、调整社会利益方面的重要作用;坚持立改废并举,在制定新法规同时,对现行法规开展定期清理和专项清理工作,实现立法工作与时俱进。

(四)切实注重规划引领。立法规划是对未来五年立法工作的总体安排,具有预见性、指导性和滚动性,具体通过年度立法计划组织实施。市人大常委会要根据立法规划,每年认真组织开展立法调研,积极了解掌握规划项目进展情况,充分考量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以及立法的适当性、前瞻性,综合考虑各方面的立法需求,将条件成熟的项目优先安排进入年度立法计划,做到急需先立、成熟优先,形成立法项目审议一批、起草一批、调研一批的良性滚动发展模式。各有关单位要按照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的部署,根据市委和市人大常委会的统一安排及时研究制定落实方案,把立法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将立法规划和立法计划落到实处。

(五)积极强化立法工作合力。统筹谋划立法工作,建立健全奖惩激励机制,创新立法工作方式方法,努力提高立法质量。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强化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积极支持立法工作,努力发挥职能作用,为全市立法事业当好参谋助手。开展立法调研的单位要严格按照“任务、时间、组织、责任”四落实推动工作,确保立法工作顺利推进。加大立法工作公开力度,动员社会各界参与立法工作,最大限度凝聚社会共识,汇聚各方智慧。


附件:淮安市人大常委会2022—2026年立法规划项目及调研单位表






附 件


淮安市人大常委会2022—2026年立法规划项目及调研单位表


序号

项 目 名 称

调研单位

1

淮安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

市城管局

2

淮安市餐厨废弃物管理条例

市城管局

3

淮安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市委营商办

4

淮安市养老服务条例

市民政局

5

淮安市全民阅读促进条例

市委宣传部

(市新闻出版局)

6

淮安市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监督条例

市卫健委

7

淮安市公共卫生应急管理条例

市卫健委

8

淮安市就业促进条例

市人社局

9

淮安市乡村人居环境改善促进条例

市农业农村局

10

淮安市人民建议征集工作管理条例

市信访局

11

淮安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条例

市卫健委

12

淮安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

市住建局

13

淮安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

市公安局

14

淮安市爱国卫生管理条例

市卫健委

15

淮安市水利工程管理条例

市水利局

16

淮安市法治宣传条例

市司法局

17

淮安市消防水源管理条例

市消防救援支队

18

淮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

市城管局

19

淮安市有轨电车交通管理条例

市交通局

20

淮安市城区道路命名管理条例

市民政局

21

淮安市城市噪声污染防治条例

市生态环境局

22

淮安市水污染防治条例

市住建局

23

淮安市野生动物保护条例

市农业农村局

24

淮安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

市生态环境局

25

淮安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

市公安局

26

淮安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

市资规局

27

淮安市古树名木保护条例

市住建局

28

淮安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

市文广旅游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