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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触角再延伸 管好村组“家底子” ——涟水县人大开展村(组)集体资产管理情况向人大报告制度试点工作侧记
发布时间:2026-08-17   来源:cs_rdbgs   【关闭窗口


    农村集体资产是发展乡村产业、带动群众增收的关键支撑,管好、用好农村集体资产事关群众切身利益。涟水县人大常委会立足法定职能,主动靠前担当,积极探索推行村(组)集体资产管理情况向人大报告制度试点工作,推动监督触角再次向基层延伸,护航农村集体资产规范高效管理。

做实前期调研,摸清资产资源家底

    摸清家底是推进试点工作的前提。涟水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专项调研组,直奔村(组)一线开展集体资产管理情况调研。调研组深入镇村基层一线,详细了解各类集体资产资源家底、经营模式、收益分配、资产监管等关键内容,全面梳理资产闲置、监管缺位、运营风险等现实堵点。调研结束后,调研组及时汇总复盘、研判分析、提出建议,形成调研报告,向县委专题报告,争取县委主要领导支持,为试点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有序铺开试点,明晰监督实施路径

    紧扣上级人大有关要求,涟水人大聚焦村(组)集体资产监管痛点难点,形成试点工作方案,清晰划定试点目标、实施流程、监督标准与工作要求。6月16日,全县村(组)集体资产管理情况向人大报告制度试点工作部署会召开,会议确定石湖镇所有村居、高沟镇盐店村和尹荡村作为首批试点单位,通过先行先试、示范引领,探索一套贴合基层、可复制可推广的村(组)集体资产人大监督新模式,为面上推开积累实践样本。

加强业务指导,构建闭环监督体系

    县人大常委会牢牢把握法定监督定位,加强业务培训和督促指导,推动村(组)集体资产管理情况向人大报告制度扎实开展、取得实效。7月7日,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举行试点工作业务培训会,紧扣市人大试点文件要求,对试点工作报告主体、报告内容、报告审议、意见反馈等内容进行了系统解读,为试点工作扎实有序开展夯实基础。7月中下旬召开的镇年中人代会上,试点镇人大主席团听取和审议了镇政府关于村(组)集体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形成了审议意见,交镇政府研究办理,并将于2027年镇年初人代会上反馈审议意见办理情况,形成闭环监督体系。

    下一步,涟水县人大常委会将认真归纳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助力基层集体资产盘活利用、保值增值,为全面推开制度筑牢基础,发挥人大力量助力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