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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人大闭会期间应当建立哪些工作制度?
发布时间:2021-06-07   来源:cs_rdbgs   【关闭窗口

        部分省级乡镇人大工作地方性法规明确规定了乡镇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一些工作制度,为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提供了有益的经验。这些制度包括以下方面。  

  联系代表制度。乡镇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一项主要工作就是联系代表,组织代表活动,为代表履行职务做好服务工作。每个主席团成员要分工联系数名代表,定期走访,听取并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热情为代表服务。  

  代表培训制度。在每届代表当选并确认其代表资格后,于每届第一次会议前应对当选代表进行初任培训,组织代表学习宪法、地方组织法、代表法、监督法、立法法、选举法、预算法等,使代表了解和掌握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知识和人大代表依法行使权利的方法和程序,懂得怎样执行代表职务。  

  代表活动日制度。代表要以代表小组为单位,固定日期,每一两个月活动一次。活动内容包括,学习宪法、法律法规、党的方针政策、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研究、交流执行法律法规和人民代表大会决议、决定的情况;如何推动本级政府改进工作;讨论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等。活动后由组长将活动情况报告乡镇人大主席团。  

  代表视察制度。代表一年可组织一至两次集中视察活动。视察的内容可根据乡镇人大主席团会议议题或本级人代会会议议题确定。代表可以联合或者单独持证视察,有重点地视察、检查本级人民政府某个部门或单位执行法律法规和贯彻人民代表大会决议、决定的情况。视察后,根据群众反映的意见,向被视察部门或单位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 

  代表评议制度。乡镇人大应一年组织一至两次代表听取本级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工作汇报,或组织代表评议所在乡镇的站、所、庭的工作。在听取汇报和评议的基础上,评出优秀、合格、不合格的单位,帮助人民政府推进工作。  

  代表列席人大主席团会议制度。在乡镇人大主席团举行会议的时候,可吸收二至三名熟悉会议议题情况的代表列席会议,听取代表的意见,增强乡镇人大主席团会议的民主性、公开性,提高乡镇人大主席团会议质量和效果。  

  代表接待日制度。乡镇人大主席团每月应安排一天时间,固定一个日期,由乡镇人大主席或副主席接待代表的来访,回答代表提出的问题。接待日后,由主席团归纳整理转交政府有关部门处理,并负责答复代表。  

  代表联系选民制度。每名代表应定期走访选民。通过代表网络履职平台、代表之家、代表联络室等,积极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听取选民的意见,并向乡镇人大主席团反映选民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联系重点困难户,帮助困难户脱贫致富。  

  选民评议代表制度。代表要定期向选区选民作述职报告,接受选民的评议和监督。做一个让选民满意的代表。  

  代表工作经验交流会制度。一般一年举行一次,总结交流代表工作的经验,提高代表素质,研究改进代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