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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传达贯彻全省人大监督工作会议精神
发布时间:2020-09-02   来源:rdadmin   【关闭窗口

8月3日,苏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学习传达和研究贯彻全省人大监督工作会议精神。

  会议传达学习了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娄勤俭同志批示精神,以及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党组副书记李小敏同志《在全省人大监督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王燕文同志《在会议上的小结讲话》。会议认为,全省人大监督工作会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为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开展监督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会议结合学习全省人大监督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分析苏州市人大监督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并就下一步落实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一是要及时组织传达学习。结合近期有关会议,如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人大各条线会议等,在市人大机关和全市人大系统全面传达贯彻会议精神,使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全体同志真正把会议精神学深学透,进一步深化对人大监督工作的规律性认识,打牢做好人大监督工作的思想基础。

  二是要不断完善监督形式。按照省人大会议要求,积极探索改进人大监督工作的新形式新途径,更加突出政治属性,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监督工作全过程,重大事项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重大矛盾和问题及时提请市委研究协调;更加突出人民属性,在制度年度监督计划时更加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特别是基层群众的意见,每年多安排一些群众关注度高、利益关系紧的项目,及时回应群众关切,解决群众实际问题;更加突出法律属性,建立健全法规贯彻执行情况报告制度,充分发挥执法检查“法律巡视”利剑作用,确保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省市地方性法规有效执行。

  三是要切实提升工作实效。加大力度、统筹落实省人大设区市立法工作会议、代表工作交流会等重要会议精神,加强主动对接,细化任务要求。下半年,在做好常规工作基础上重点推进两项工作:一是深入开展“代表评营商、助力最舒心”活动,通过三级人大、五级代表联动,综合运用专题调研、听取报告、专题询问、满意度测评等形式对全市营商环境情况进行全面评价,找出问题、提出建议,助力打造符合新时代要求、与高质量发展匹配、具有鲜明苏州特色的营商环境;二是组织《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督查,每月围绕一项重点工作进行专项督查,确保条例重要制度设计落实到位,确保市委市政府年度目标任务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