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身建设是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职行权的重要保障,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宿城区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地方人大常委会自身建设的重要指示,牢牢把握“四个机关”定位要求,坚持苦练内功、勤修外功、强化硬功、锤炼实功“四位一体”,全面提升履职能力,推动区人大常委会工作高质量发展。
以党的领导为核心
苦练内功,建设讲忠诚有信念的政治机关
筑牢思想根基,提高政治认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落实“双第一”制度,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第一议题”,“第一时间”传达学习和研讨交流,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忠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思想自觉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坚持党的领导,提升政治素养。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聚焦区委重大决策部署,自觉强化政治意识、政治规矩。坚决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大力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以政治自觉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
扛起党组责任,强化政治担当。充分发挥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重要作用,建立党组”四个一线“工作法,将党组会议搬到基层一线,通过实地察看、听取汇报、座谈交流等,确保中央和省市区委人大会议精神在基层得到全面落实,以行动自觉确保人大党组始终与区委同心同向、同频共振。
以制度创新为抓手
勤修外功,建设讲原则有特色的工作机关
构建“1+100+N”工作体系。探索全过程人民民主“1+100+N”工作体系,区委出台《关于开展全过程人民民主100件实事专项行动的实施意见》,区人大常委会召开全区人大系统动员部署会,建设涵盖民主法治、制度建设、行权增效、代表履职、自身建设“五大类”100件民主实事项目,重点打造N项人大工作品牌,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课题项目化、实施系统化、工作品牌化。
探索委员“双述双询”工作机制。围绕区人大常委会委员的“双重身份”,构建“双述双询”工作机制,出台制定《关于常委会委员“双述双询”实施意见》《关于开展常委会委员“双述双询”活动的工作方案》,召开“双述双询”活动现场会,所有委员现场向区人大代表和选区选民进行“双重”述职,接受“双重”询问。
完善代表履职考评机制。制定《宿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履职规范》《代表履职考核办法》,落实全天候履职“365”促进机制,建立履职档案,健全重点发言、积分评价、年度述职等制度,将代表参加学习培训、调研视察、执法检查等情况作为履职依据,做到一人一档、一事一册,提高履职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以依法履职为导向
强化硬功,建设讲担当有作为的代表机关
深化法定职责,增强履职能力。以“牢记嘱托、感恩奋进”学习实践活动为抓手,广泛开展“走基层、转作风、提效能、强本领”专项行动和“听说写”“三维”履职能力提升行动,有序推进“四化同步·改革有我”建言献策活动,创设代表“众智空间”,专题举办“我的代表故事”分享会,开展“双带双促”主题活动,助力人大代表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中“走在前、做示范”。
共享平台阵地,激发履职活力。以方便代表联系群众、方便群众找到代表为原则,推动阵地建设提质扩容。对全区76个代表“家站点”提档升级,建设五级人大代表协同履职活动室、“宿话说”代表联系点18个,建立人大“观察员”联系点4个,打造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基地、实践站和实践点,协同建成民主法治主题公园,实现代表常进、群众常来、联络常有、效果常见。
畅通民意渠道,赋能履职效力。健全联系体系,深化“两个联系”活动成果,拓展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内涵。延伸代表进网入格,将全区18个代表小组划分与网格划定相结合、代表联系与岗位职责相结合,推动1000余名代表进网格、亮身份、听民声、解民忧,构建起织线成网、覆盖全域服务体系,进一步推动“民声”落地有“回声”。
以人民满意为宗旨
锤炼实功,建设讲成绩有质效的人大机关
深入集中走访,为民服务更有温度。出台《宿城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四个一”活动方案》,集中组织37名委员“回一次选区、开一次座谈会、提一份意见建议、写一篇调研报告”“四个一”主题活动。将每年6月作为全区“人大代表回选区”集中活动月,全区365名人大代表回到选区,服务联系选民群众,征集各方意见建议,确保履职紧贴民情、紧扣民意。
强化数字运用,为民服务更有力度。通过数字化平台建设,推动数字化技术与人大履职行权深度融合,综合运用e览宿城、宿城人大微信公众号、“宿话说”二维码等线上平台,开设意见征集民意窗,开放代表选民互动端口,线上直播委员“双述双询”现场会,广泛征集和梳理基层治理、民生热点等领域意见建议100余条,实现人大工作“全景视窗”、代表履职“走上云端”、应用场景“系统集成”。
注重跟踪评价,为民服务更有准度。邀请驻区五级人大代表、选民代表、党政干部参加委员“双述双询”活动现场会,对委员履职开展综合评议,对满意率测评低于90%的常委会委员建立跟踪档案,对不愿履职、不能履职的委员实行约谈提醒,切实以群众认不认可为评价依据。组织所在选区社区干部和选民群众参加“人大代表回选区”活动,对选区人大代表履职进行现场打分,将分数作为代表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切实以群众满不满意为评判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