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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以钉钉子精神放大“持续监督”效能
发布时间:2021-05-17   来源:cs_rdbgs   【关闭窗口


        “常委会对这项工作的监督持续了3年,也是江宁生态环境改善最为显著的3年,老百姓普遍觉得天更蓝了、水更清了、绿地更多了”。2021年3月26日,南京市江宁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2020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委员袁媛在审议发言时说道。的确,这项监督工作的最大亮点在于“持续”二字,体现的是监督理念的前后贯通、时间跨度的延续性和监督内容的针对性。近年来,江宁区人大常委会着眼于推动基层人大工作与时俱进、提升履职行权整体效能,以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监督工作为突破口,深入践行“钉钉子精神”,开启“持续监督”探索,有效磨砺了监督利剑,增强了监督的刚性和实效。

        做好关键文章 拓展监督维度

  江宁区人大常委会秉持“接续奋进”的监督理念,强化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常态化监督,以工作上的持续性、延续性,来推动监督质效的提升。 

  做好“时间”文章。自2008年听取和审议全国生态区创建工作的报告以来,区人大常委会保持了高度统一的思想认识,把生态环境保护监督工作摆到重要位置,破除年度、届期约束,一以贯之、久久为功,通过连续十几年的持续发力,督促政府夯实工作举措,有效传递了“不信污染攻不破”的决心和信心。 

  做好“议题”文章。本届以来,区人大常委会坚持围绕主线、突出重点,统筹安排环保相关议题8项,监督内容涵盖污染防治攻坚战、水环境保护、土壤污染防治、垃圾分类等方面全链条、全覆盖的环保体系,先后开展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13次,做到了指向鲜明、点面结合、后应前呼、环环相扣、内容丰富、成效彰显。 

  做好“联动”文章。区人大常委会重视监督力量的整合放大,紧紧围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和相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推动上下联动监督常态化、制度化、实效化,较好发挥联动优势,凝聚监督合力。2019年至今,连续3年就土壤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水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同全国人大及省市人大联动开展执法检查、调研审议,有效提高了监督工作广度和深度。 

注意有机结合 放大监督效能

  江宁区人大常委会在综合运用视察调研、专项审议、专题询问、执法检查等多种监督方式的基础上,不断拓展工作思路,着力在监督能级上做“加法”,切实推动问题解决和工作改进。 

  与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相结合。注重发挥党委、人大、政府在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方面的各自作用,使“党委决策、人大决定、政府执行”的一致性、优越性更加凸显。2011年作出《批准〈南京市江宁区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规划〉的决议》,2015年作出《关于加强生态红线区域保护的决定》,2018年作出《关于聚焦突出环境问题 加强生态环保监督依法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议》。在将党委关于环保工作决策意图依法转化为全区群众共同意志的同时,通过人大的决议决定,给予区政府授权,使其工作开展“行权有据”,有效“依法行政”。 

  与民生实事项目落实相结合。2020年,区人大首次开展民生实事项目代表大会票决工作。区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生态环境保护监督工作与民生实事项目监督有机融合的新途径,将“垃圾分类水平不高”“雨污分流管网建设维管不佳”“农村污水收集处理率不高”等突出环境问题,与“垃圾分类治理”“农村人居环境改善”“优化城市居住环境”等民生实事项目协同推进落实,既充实了民生实事主题视察月、接待月和监督质效评估月等活动的内容,也最大限度地发挥民生实事监督的作用。通过整合资源、综合行权,达到了以监督促整治、以活动造声势的目的,产生了“1+1大于2”的效果。 

  与代表建议办理相结合。近年来,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与此相关的代表建议占比越来越高,2019-2021年,区人大收到代表涉及环保的建议33条。在每年年初确定监督议题时,区人大常委就将代表建议作为重要参考,统筹考量代表建议与监督议题的关联性,找准工作结合点。在审议环境保护相关议题时,邀请提出建议的代表参与调研、列席常委会会议,并在审议意见中吸纳他们的意见建议,充分放大监督效能,强化了监督刚性。 

敢于动真碰硬 增强监督刚性

  江宁区人大常委会注重在务求实效上下功夫,推进人大监督由“重过程”向“重过程和重结果并举”转变,找准问题,督促整改,持续传递监督压力,真正做到踏石留印、抓铁有痕。 

  提高意见质量。遵循可操作、可对照、可量化原则,着力提升视察和审议意见、建议的质量。坚持“大视野小切口”,做到意见条目化、问题具体化、时间节点化,力求提出有深度、有力度、可操作性强的意见建议。如在2019年《南京市水环境保护条例》实施情况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中,提出的“加快推进全区污水处理厂新、改、扩建工程,加强运行管理,全面提升污水处理能力”建议,得到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和高效落实,加快新建扩建了科学园污水厂四期、城东污水厂、南区污水厂二期、空港污水厂二期等污水处理设施。至2020年底,全区污水日处理能力提高了29万吨,达到76.7万吨,有效缓解了污水处理能力不足的问题。 

  明确工作标准。建立完善了审议意见、视察意见落实反馈机制。一方面是加强对意见落实情况的跟踪督促,要求相关工委组织代表灵活采取实地走访、跟进调研等方式,持续跟踪监督意见落实情况。另一方面,按照工作程序和反馈渠道,要求区政府及相关部门按规定的时间节点对审议意见、视察意见作出回应,分别在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上专题听取和讨论政府关于审议意见、视察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视整改情况提出下一步工作要求,直到整改落实到位,群众、代表认可。 

  坚持问题导向。自2018年作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议以来,区人大常委会要求区政府和相关部门,在省市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的基础上,结合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组织开展全面摸排。围绕产业结构、蓝天保卫战、碧水保卫战、净土保卫战、生态保护与修复、环境监测监管能力、噪声等7个方面,查摆出46条突出环境问题,并督促区政府对照清单逐项整改、逐一落实。通过“清单式”对账销号,推动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一个节点一个节点突破,取得了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阶段性成果。 

  人事有代谢,监督不断线。区人大常委会将坚持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持续加大监督力度,打好“组合拳”,加强对“治水”“治气”“治土”“治废”等工作的有效监督,压茬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为江宁建设美丽古都典范区提供有力的监督支持和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