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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以法治之力筑牢秦岭生态文明建设之基
发布时间:2021-06-21   来源:cs_rdbgs   【关闭窗口

“重峦俯渭水,碧嶂插遥天。”秦岭,横贯我国中部的东西走向山脉,是地理上重要的南北分界线,有着“国家中央公园”之称,发挥着调节气候、保持水土、涵养水源、维护生物多样性等诸多功能,是我国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查处秦岭北麓西安境内违建别墅问题、加强秦岭生态保护作出重要指示批示。2020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到陕西考察秦岭生态保护情况时强调,秦岭和合南北、泽被天下,是我国的中央水塔,是中华民族的祖脉和中华文化的重要象征。保护好秦岭生态环境,对确保中华民族长盛不衰、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坚决保卫大秦岭、护好“父亲山”,西安市人大常委会迅速行动、积极作为,充分发挥地方立法、监督协作的优势,一场“秦岭保卫战”随即打响!保护秦岭的力度再加大,措施再升级,自此西安市人大常委会以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法规为秦岭披上绿色铠甲,为筑牢国家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夯实了法治基础。

规定最“严”、责任最“明”法规护佑秦岭

保护秦岭,必须有强有力的法治保障。2019年12月,西安市人大常委会对《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西安市《条例》)进行了全面修订,并于2020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西安市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建设中的一件大事,对加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生态西安具有重大意义。

西安市人大常委会发布《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条例于2020年7月1日正式施行。摄影/张小青

为确保西安市《条例》“立得住、真管用”,西安市人大常委会在坚持科学、民主、依法立法的原则上,从根子上保护好秦岭的生态环境,通过全面深入立法调研,掌握了秦岭镇街、行政村、人口、基本农田、耕地、林地、养殖、“农家乐”等基本情况,科学划分保护范围,设定禁止限制行为,制定保护管理措施,补齐短板,堵住漏洞,在严格遵循《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的基础上,结合西安秦岭实际情况细化保护措施。

西安市《条例》最突出的特点是“严”和“细”,保护的规定更加严格、责任更加明确、举措更加有力。西安市《条例》从严划定了保护范围,明确将秦岭保护范围划分为:核心保护区、重点保护区、一般保护区,并规定了全面禁止秦岭保护范围内的房地产开发等十一类活动。在西安市《条例》规定的基础上,各级政府建立79项长效机制,形成严格的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体系。

同时,西安市《条例》确定保护管理体制,明晰相应监管责任,如“实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对企业等主体实行生态环保信用管理”“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每年向人大报告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情况”等,明确了秦岭保护责任归属,使监督制度更加有力。

执法检查整改问效 提升秦岭保护法治化水平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2020年11月,西安市人大常委会对《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两个《条例》)实施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5个执法检查组深入涉秦岭的6个区县和高新区进行8天的集中检查,严格对照法规条文和法定责任梳理问题点,采取明查暗访、受理举报等方式,深入重点领域、重点人群,全面了解两个《条例》实施情况。

2020年11月20日,检查组在临潼区小金街办污水处理站检查农村污水处理。摄影/郝帅

检查组了解到,两个《条例》实施后,市政府先后印发了《西安市秦岭范围内环境保护责任清单》《〈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重点任务分工》等一系列文件,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制度保障。如今,西安市秦岭北麓生态环境保护已形成了市长、区县长、街办主任、村主任网格长的四级网格体系,在实施森林修复上推进了林长制,在开展峪口峪道综合治理上落实了“峪长制”,担负起保护大秦岭的重任。

市政府和相关区县、开发区还采取联合执法检查、网格化监管等形式,检查发现问题整改率75%,投诉举报问题办结率80%,网格化监管发现问题整改率99.48%,切实加大了涉秦岭违法行为的查处、整改力度。同时持续推进峪口峪道综合治理、小水电整治、矿山退出和生态修复、尾矿库治理、农家乐整治、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和生活垃圾集中处置等工作。

当前,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已由全面整治转入到生态修复和常态化保护新阶段。检查组提出,要坚持系统观念,有针对性的实现“山青、水净、坡绿”的目标。加快推进水源修复,加快建立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加快出台《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及时修订完善各项法规制度,切实提升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系统化、法治化、科学化水平。

打赢“秦岭保卫战” 人大代表在行动

2021年5月11日,是西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接待日,主题是秦岭保护。西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胡润泽接待了10位市人大代表,与以往不同是,这次接待地点搬到秦岭脚下。代表们肯定重新修订后的西安市《条例》,纷纷表示秦岭峪口峪道管控更严了,秦岭的生态环境更美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进入了更高更新的层面。同时代表们也提出建议,进一步加大建筑垃圾的监管治理,科学复绿、强化监管、巩固成效。

西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胡润泽在秦岭脚下接待代表,与代表一同视察秦岭复绿整治并听取代表对秦岭保护的建议。摄影/郝帅

这是各级人大代表参与西安市《条例》落实的一个缩影。为进一步保护好秦岭,促进两个《条例》的贯彻落实,西安市人大常委会在全市各级人大代表中发起了“保护秦岭·人大代表在行动”主题活动,沿秦岭区县人大常委会迅速行动起来,组织代表一起对秦岭复绿管护、峪口整治等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行视察并提出建议。

周至县从专题学习、开展监督、发动代表出发,凝聚全县人大代表合力,向驻县的省、市、县、镇四级1547名人大代表发出《保护秦岭我有责,秦岭保护我先行》倡议书,号召各级人大代表走在前列,争当保卫秦岭的宣传者、践行者、守护者、监督者。

在参加秦岭保护视察后,莲湖区人大代表陈卫民说:“重新修订后的西安市《条例》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进入了更高、更新的层面,政府应当在依法保护好生态环境的同时维护好村民的合法利益,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

蓝田区人大代表赵欢峰则表示,希望秦岭保护有关部门提高工作标准,加大精细化管理,加大无人机巡山以及峪口、村口、高清摄像头“天眼”工程的应用,提升秦岭保护的科技水平。

秦岭保护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如今,再次走进“绿色秦岭”,草木葱茏,溪水潺潺,山川竞绿。秦岭生态修复是一个系统工程,保护秦岭任务艰巨、责任重大。西安市人大常委会将把秦岭生态保护修复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始终把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强化依法护山,加大监督力度,严格履行职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当好秦岭生态卫士,真正让秦岭美景永驻、青山常在、绿水长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