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监察司法委在市人大常委会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全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工作会议要求,按照“围绕中心、实干有为、争创一流”的工作要求,依法履职尽责,积极担当作为,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效。服务常委会领导视察调研活动3次,承担立法项目1件,作出决定1个,推进司法监督、两官评议等项目3个,组织代表旁听评议庭审活动4次,较好完成了市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
落实联动要求,监督推动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
落实省人大上下联动开展调研的部署,将此项工作作为今年市县两级人大联动调研议题,监督推动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
精心组织调查研究。召开县区人大监察司法工作会议,部署省人大上下联动调研工作,交流调研的方式方法,各县区均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形成包括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和意见建议的调研报告,全面深入了解掌握情况,确保了既找准问题症结,又精准提出工作建议。
广泛征求意见建议。会同市法院选择一起行政相对人起诉公安机关的行政案件,邀请近年来所提建议涉及公安执法的人大代表和法律专家、曾参与涉公安行政案件代理的律师等旁听案件庭审,组织召开座谈会,广泛征求有关各方的意见建议;向检察机关了解法律监督过程中存在的不足、衔接配合上的问题;向司法行政部门了解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短板。
推进调研成果转化。认真配合做好省人大来淮开展调研的相关工作,形成包括主要工作情况、问题不足、改进建议的专题报告。还重点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和不足,梳理意见建议转交市政府办理,并跟踪督办。认真做好市人大常委会领导调研全市公安工作时所提意见建议落实的监督工作,持续推动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走深走实。
聚焦法治保障,高质高效做好消防立法工作
围绕消防安全管理中遇到的困难、存在的问题,提请主任会议研究后,报市委批准,以“决定”的形式进行小快灵立法。
认真谋划立法计划。会同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司法局,在确定立法形式为《关于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的决定》的基础上,就立法计划反复会商,围绕常委会一审前,立法单位起草决定草案、市司法局征求意见、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监察和司法委开展调研等任务,确定序时进度时间节点,并积极对接协调推进。
积极参与法规起草。分别赴基层消防队站、企业、社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消防安全存在问题的呼声和立法建议;赴外地先行地区,学习先进立法理念和经验,吸纳到我市决定草案中;向全市人民征求意见,在论证修改过程中更好地体现人民意愿。
充分发挥主导作用。在提请常委会一审前,认真组织调研,广泛征求意见,选择所提建议和工作经历与消防工作相关的代表组成调研组,就教育培训机构、出租房屋、特殊人群、电动自行车等方面的消防安全管理,全面征求各方意见,切实考虑制度的针对性和可行性,研判实施成本和可能产生的社会影响,对决定草案反复修改完善,确保管用有效。
强化任后监督,全覆盖推进“两官”履职评议
按照对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员额法官、员额检察官履职评议全覆盖的原则,分层分类制定实施意见,切实强化对“两官”的任后监督。相关做法被《江苏人大发布》“市县人大工作动态”采用。
结合实际分层分类开展。为进一步增强“两官”评议的质效,市人大领导精心安排,两院班子成员“两官”向常委会述职并接受评议,其他员额“两官”由市人大常委会委托监察和司法委组织履职评议,经开区人大工委协助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开展经开区两院“两官”履职评议。我委与市两院和经开区人大工委进行充分沟通,研究会商分层分类全覆盖开展履职评议的工作方案。
科学制定履职评议方案。结合2020年以来,我市开展“两官”履职评议的经验做法,形成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两官”履职评议工作的意见》并提请主任会议研究通过,对开展履职评议的“两官”范围、具体实施步骤等予以细化完善。
扎实组织开展履职评议。协助常委会对市两院、经开区两院的4名班子成员“两官”开展履职评议。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监察和司法委对市两院18名中层及以下的“两官”、会同经开区人大工委对经开区两院8名中层及以下的“两官”开展履职评议,并印发履职评议意见,要求被评议“两官”认真对照整改提升。
监督支持结合,大力助推“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
寓支持于监督之中,深入开展常委会听取审议人民法庭建设情况的调研,并起草相关决定,助推全市法院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经验做法分别在全国人大官网、法治日报、江苏人大发布、《人民与权力》杂志、江苏法治报等媒体上宣传推介。
深入开展调研。对全市17个人民法庭全覆盖走访调研,全面梳理出人民法庭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遇到的软硬件配备不足、队伍建设有待加强等困难,以及在服务基层社会治理和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需要等方面,基层法庭功能发挥存在的短板不足,提出针对性的改进提升方向。
广泛征求意见。组织基层代表旁听评议人民法庭审理案件的庭审,召开座谈会听取对人民法庭建设的意见建议;召开法庭所在地政法委、司法、农业、信访、派出所等一线工作者参加的座谈会,全面了解法庭建设情况和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推进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强化品牌建设、服务地方发展大局,以及各级人民政府及职能部门、社会各界支持配合法庭工作的意见建议。
积极支持创建。结合我市实际,围绕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目标、任务,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应当加强的方面,全市法院应当给予的保障、全市各级人民政府和社会各界应当给予的支持配合、人大监督支持增强创建实效等方面,在征求全市人民法庭、人大代表、相关单位、立法专家等意见建议的基础上,提请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推动全市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决定》。
开展调研审议,监督推动检察建议刚性实施
2019年,市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加强和规范检察建议工作的决定》,监察和司法委认真跟踪督促《决定》的落实,提请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全市检察机关相关工作情况的报告。
全面了解检察机关工作情况。将“发挥好检察建议参与社会治理,维护司法公正,促进依法行政,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保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作为重点,先后听取市及各县区检察机关工作情况汇报,赴县区深入调研,全面了解各级检察机关检察建议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遇到的困难。
深入调研检察建议办理情况。分别召开市直和县区被建议单位参加的座谈会,听取相关单位在办理检察建议过程中,如何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如何回复落实等情况的汇报,了解检察建议办理过程中的短板和不足,精准征求更好发挥检察建议作用、提升检察建议质量的意见建议。
认真做好审议服务保障工作。提请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全市检察机关相关工作情况的报告,既充分肯定检察建议工作的特色亮点,又准确提出当前检察建议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从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提升建议质效、完善工作机制、推进落地落实等四个方面提出工作建议。
发挥代表作用,实现依法履职与监督支持相统一
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注重发挥代表作用,不断加强与代表的联系,拓展代表履职渠道,创新代表履职载体,紧紧依靠代表来自于民、植根于民的独特优势开展工作。
丰富听评庭审形式。创新组织人大代表工作室联动法院开展巡回审判活动,将庭审现场设在代表工作室,通过代表旁听评议庭审、参与矛盾化解,法官以案释法等方式方法,积极探索将司法资源融入代表工作室的新实践,得到江苏法治报、淮安日报和广播电视台的宣传报道。
服务保障代表履职。在常委会视察全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工作的过程中,分别精选组织企业家、专家和来自基层一线的人大代表,围绕公检法机关服务发展大局、维护社会稳定、保障民生民利、化解矛盾纠纷等方面进行会前调研,找准薄弱环节。在常委会视察时认真发言,反映人民群众心声,助推司法工作开创新局面。
认真办好代表建议。针对代表普遍关注的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物业管理条例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等建议,在开展消防立法和司法监督的具体工作中,积极邀请代表参加,深入了解和反映群众诉求,推动建议的落地落实。
在做好上述工作的同时,我们还积极配合做好省人大来淮开展省政府2024年度民生实事办理情况调研的服务工作,与市政府和相关部门深入沟通联系,制定详实的接待方案,有力保障调研工作有序高效开展。认真落实《江苏省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条例》(草案)征求意见工作,在广泛调研、座谈的基础上,提出了30余条修改建议,并做好盱眙县和淮阴区人大参加省人大征求意见会议的对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