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阴区人大工作理论研究会 陈 彬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是一项宪法性制度,是重要的法治监督方式,其主要目的就是要保证党中央令行禁止,保障宪法法律实施,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维护国家法制统一,促进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水平。其建立与发展是伴随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建立与完善和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发展逐步形成并不断发展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在法律上首次使用,是在监督法中。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宪法实施和监督,对健全宪法实施监督制度提出了一系列要求。从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制度,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到党的十九大提出“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维护宪法权威”,到2018年1月党的十九届二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二次全体会议讲话中提出,“健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把各类法规、规章、司法解释和各类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建立健全党委、人大、政府、军队间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实行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再到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体制机制”“落实宪法解释程序机制,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依法撤销和纠正违宪违法的规范性文件”,我们党对全面实施宪法的认识在不断深化。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备案审查制度也有了新的长足发展。
依法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是全国人大常委会以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2019年12月1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委员长会议通过了《法规、司法解释备案审查工作办法》。2020年7月31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了新修订的《江苏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如何贯彻落实好新时代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新规定新要求,更好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江苏省新修订条例的贯彻实施?下面,笔者就结合淮阴区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实践,谈一谈个人看法和想法。
一、积极争取党委支持,是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根本保证。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不是人大常委会单方面就能开展好的工作,涉及“一府一委两院”,事关法治政府建设,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开展好此项工作更是离不开党委的支持和推动。省市有关工作会议结束后,区人大常委会专题向区委常委会汇报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及时传达全国人大及省市人大最新的规定和要求,最大限度争取区委在人员编制和配备、工作推进、经费保障、代表结构优化等方面的重视和支持。区委对此项工作也是高度重视,明确表示将予以全力支持,并要求“一府一委两院”全力支持和配合区人大常委会依法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提升依法治理水平。正是有了区委的重视和支持,区人大常委会才能迅速采取有力措施推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走深走实。
二、注重凝聚各方共识,是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前提条件。推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开展不能剃头挑子一头热,首当其冲的还是要统一思想、凝聚共识。今年5月中旬,区人大常委会召开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会议,除了人大领导及机关所有同志,“一府一委两院”相关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及具体业务科室负责同志、镇街人大负责同志、全体受聘专家也均参加了会议。此次会议全面部署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明确了具体工作内容和要求,既传达学习全国人大、省市人大立法工作暨备案审查工作会议精神,又邀请市人大法工委主任解读新修订的省条例;既安排相关单位就贯彻落实省条例作交流发言,又为聘请的备案审查咨询专家颁发聘书、赠送书籍,较好的统一了各方思想和认识,为强力推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奠定了基础。
三、着力补齐人才短板,是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重要支撑。在以往较长的一个时期内,由于重视程度不够等原因,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总体还处于起步阶段,基础比较薄弱,机构不全、人员不足、能力不强是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特别是县区人大常委会较为突出的问题。当前要推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就必须想方设法破解这一难题,区人大常委会在此方面作了积极探索和尝试。一是积极向区委以及组织部门建议配强配优职能工委工作队伍,目前内司委主任、副主任均按要求配备到位。二是争取区委支持成立了事业单位性质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研究中心,及时从区人才储备中心抽调人员开展工作。三是注重借智借力,聘请20名法律素质和专业素质较强的同志担任区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第一期咨询专家,弥补人大自身业务不强和力量不足短板,切实增强备案审查的专业性和权威性。四是瞄准县区人大换届契机,向市人大常委会申请将辖区内的淮阴师范学院和市一院纳入淮阴选区,建议区委以及组织部门超前谋划将专业能力强的人员充实到人大代表队伍中来,并优先选配法律素养较强的人大代表作为法制委和内司委委员。
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是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制度保障。随着全面依法治国的深入推进,以及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深度发展,就需要不断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建设,完善工作程序、健全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以切实增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实效。区人大常委会根据新规定新要求,一是健全领导机制,适时调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常委会主要领导担任组长。二是对照新条例审查程序要求,制定出台《淮阴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程序规定(试行)》,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工作流程,明确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报送范围、期限和要求。三是建立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衔接联动工作制度,进一步细化各方的职责和要求,确保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有章可循、有责可查。同时,还定期举办机关法律讲堂,安排机关人员轮流学法讲法,不断提升机关人员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法律素养和业务水平。